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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期输血的特殊注意点
作者:admin 时间:2015-03-22 23:45 阅读: 次
 
        妊娠期的生理特点:血容量随着孕期增长而增加,至妊娠32~34周时达到高峰,约增加35%,平均血容量增加1500ml,维持此水平直至分娩。在增加的血容量中血浆约增加1000ml,而红细胞仅增加500ml,因此孕期血液稀释。红细胞计数约为3.6×1012/L,血红蛋白值为110g/L,红细胞压积下降至0.31~0.34,网织红细胞轻度增加。白细胞从早引起即开始增加,直至妊娠后期达到高峰,约为(10~15)×109/L,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增加。血小板在妊娠期的变化结果并不一致,有人认为血小板计数随孕期增加而逐渐下降,妊娠后期较为显着。妊娠期血液处于高凝状态,许多凝血因子增高,其中纤维蛋白原最明显,随妊娠期的增加而逐渐增高,最高可达4~8g/L.
 
        1、应尽量避免输血。妊娠期输血应严格掌握指征,可输可不输者坚决不输,以降低或避免同种免疫和病毒感染的可能。
 
        2、注意不完全抗体的检测。妊娠、分娩、流产和产科手术等经历次数越多,体内产生血型抗体的可能性越大,这亦包括不完全抗体,因此经产妇和曾有输血史者,在配血时除了做盐水介质交叉配合实验外,还应做胶体介质或抗球蛋白交叉配合试验。
 
        3、应输注同型的血浆或血小板制剂。输注血浆或血小板时必须与受血者的ABO血型相合。RhD阴性妇女应输注RhD阴性的血浆,以避免妊娠胎儿产生同种免疫反应。
 
        4、夫妇双方均应常规检查血型和血型抗体。根据血型及其抗体的滴度作出相应的处理,这对胎儿和新生儿溶血病的预测和预防具有重要意义。
 
        5、应注意防止输血反应,高血容量和高凝状态引起的不良后果。妊娠期输血易于发生不良反应。同时由于孕期血容量增加,血管反应性增强以及凝血机制和单核巨噬细胞系统的变化,在输血时应全面考虑避免过高循环符合的不良后果和促发DIC的病理因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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